日期:2017-03-13
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、发改委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、经发局:
根据省住建厅、省发改委、省财*厅《福建省*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*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》(闽建筑〔2016〕41号),现将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78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*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。
试点企业名单实行施动态管理,一经发现试点企业在试点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一经发现将予以清出试点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:
1.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的;
2.被纳入省级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"黑名单”的;
3.因从事围标串标、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及工程转包、违法分包、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*处罚的。
附件:全省房屋建筑和市*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(请上省住建厅网站下载)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17年2月13日